2015年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2015-6-15 8:58:00更新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llfl 
县妇联主席、党组书记:郭菊红
  责任范围:对县妇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县妇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县妇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 负责部署县妇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实施情况组织监督检查。
  2. 负责落实县妇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亲自组织并参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
  3. 当好廉政表率,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4. 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监管,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5. 负责反腐败重大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6. 负责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等制度的落实,并实施审计结果公示制。
  县妇联副主席、纪检组长:孙小平
  责任范围:对县妇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监督责任,对纪检监察机构全面履行监督职责负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协助县妇联主席、党组书记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县妇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主研究部署、组织协调、检查督办反腐败各项工作。
  1.加强对县妇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协调解决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的组织协调。
  2. 严肃查处违反整治工作纪律行为。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通畅。
  3. 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县委“双十禁令”等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完善反对“四风”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
  4.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格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一为主两报告”制度。
  5. 强化监督问责,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方法,健全完善监督执纪相关配套制度。
  6. 带头廉洁从政,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县妇联副主席:周芳
责任范围:对县妇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监督责任。责任内容:负责监督检查县妇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 协助落实县妇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县妇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 带头廉洁从政,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3.加强县妇联机关财务管理,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对私设“小金库”问题的查处。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